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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农展国际传媒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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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展会
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
发布时间:2017-07-14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42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
展会背景

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(以下简称农交会)是经国务院批准、农业部主办的大型农业行业盛会,已成功举办十四届,现已成为我国农业领域规模最大、规格最高、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品牌展会,为展示农业发展成就、促进农产品贸易、推广先进技术、推动国际农业交流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怀,贾庆林、孟建柱、王刚、乌云其木格、张宝文、罗富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经到会参观考察,回良玉副总理连续十届出席开幕式,汪洋副总理专程视察了第十一届农交会,并对第十二届、第十三届农交会做出重要批示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更为第十四届农交会首场活动“中国-中东欧国家农业部长会议暨国际农业经贸合作论坛”发来贺信。

农交会创立于2003年。作为一个全国性的巡展,十四年来,农交会先后在华北、华东、东北、华中和西南等7省9市举办,累计吸引3.4万多家次企业参展,30万采购商到会,近300万人次观众参观,举办了400余场营销活动,贸易额累计5695.03多亿元。平均每届吸引15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参展,20个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到会,展览面积从首届的2.3万平方米发展到第13届的12万平方米,近年届均8万平方米,形成规模效益。一批参展商借此打开或扩展了市场,一批采购商在农交会上结识了新的贸易伙伴,采购到了称心如意的农产品,一批投资机构找到了新的投资项目,农交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逐年增加。基地

 十四年来,农交会充分发挥展示、洽谈、销售三大功能,在突出企业和产品、强化洽谈和销售、拓展展会内容、完善组展机制、扩大展会规模、提供专业化服务等方面,积极探索、大胆尝试,取得了很大成效,规模越来越大,贸易和销售越来越好,吸引力和影响力逐步增加,争办农交会的省区市越来越踊跃。 农业部常务会议决定,第十五届农交会将于9月21-24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隆重举办,由农业部主办,全国农业展览馆承办。组委会由农业部相关司局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组成。


       农交会秉承“展示成果、推动交流、促进贸易”办展宗旨和“精品、开放、务实”办会原则,以“绿色发展、生态优先、品牌引领、产业升级”为主题,集中宣传展示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成就新成果,践行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五大发展理念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,组织开展农业品牌营销推介,推动农业交流合作和贸易洽谈。

本届农交会展示展销总面积3.1万平方米。其中,室内2.1万平方米,主要包括农业成就展区、省级展区、专业展区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区和国际展区;室外1万平方米为销售洽谈区。本届农交会将安排筹备工作会议、展区规划会议、设计方案审查会议、开幕活动、中国农业品牌发展论坛、风险管理与农业发展论坛、中国农业绿色发展高层论坛、农民合作社发展论坛、农批市场与农业品牌论坛、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推介与交流、中国水产品品牌大会、中国大米品牌大会、中国油料品牌大会、中国农垦品牌发布大会、第三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、中国蛋品E20峰会暨第二届中国蛋品流通大会、2017农药行业品牌建设交流会和总结大会等重大活动。
农业科技
展会布局

农业成就展区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牵头负责,全国农业展览馆承办。

省级展区由全国农业展览馆牵头负责,各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团承办。

专业展区中,农民合作社展区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;

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展区、扶贫展区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;

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展区由农业部财务司牵头负责、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承办;

农业科技重大成果暨绿色技术展区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牵头负责,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办;

马铃薯主食开发成果展区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;

现代种业展区由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牵头负责,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承办;

农垦展区由农业部农垦局牵头负责,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承办;

渔业展区由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牵头负责,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承办;

农产品地理标志展区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,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承办;

中国农业出版展区由中国农业出版社负责;

土传病虫害防控展区由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负责;

绿色农药展区由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负责;

批发市场展区由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负责;

中药材展区由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负责;

蜂产品展区由中国养蜂学会负责。

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区由农业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负责,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承办。

国际展区(含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展)由农业部国际合作司牵头负责,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、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承办。

销售洽谈区由全国农业展览馆负责。
农民

 
参展范围

为保证第十五届农交会的权威性,体现参展企业和产品的较高质量水平,组委会对参展企业及其产品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。
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区(以下简称各省级展区)参展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:

(1)参展主体以农业企业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、地方政府及社会团体、科研机构、“三区一园”等为主。

(2)农业产业化国家级和省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;

(3)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、外商独资企业;

(4)具有良好发展前景、生产名特优新农产品的中小企业、台资企业、示范区、合作社及科研单位。

(5)参展产品要获得“三品一标”或通过HACCP、GAP等国际体系认证。各展团要对参展主体和参展产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,严禁展示销售“三无”产品,严禁展示销售仿冒他人商标、国家明令禁止、危害人体健康等不安全产品。

(6)各专业展区参展企业必须是证照齐全、遵纪守法的正规企业,参展产品与所在专业展区的主题相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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